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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能源业巨子安然公司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出季度财务报告造假后,多起世界著名大公司如世通、施乐、环球通讯等财务造假案纷纷出现,在国内,银广夏、伊利高管被捕、光大证券“乌龙指”等事件陆续爆发,这一系列的丑闻事件引起了业界高度关注。而这些丑闻无一不暴露出一个问题:内部审计的失效,最终会导致一个公司在约束机制薄弱的情形下舞弊欺诈甚至走向破产。因而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内部审计有效性进行研究,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已是业界共识。然而怎样的内部审计才是有效的,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内审机构应具备什么样的特征,这些问题成为本文的研究动机。建立合理有效的内审机构结构和科学合规的运作方式,才能使内审机构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只有了解内审机构特征对内部审计有效性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才可以有针对性的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此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本文以受托责任、价值链、公司治理等理论为基础,选取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2012-2014年的数据作为样本,从内审机构的规模、内审制度的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内审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内审机构的勤勉性这五个方面分析内审机构特征,选择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目标、经营目标及合法合规目标的实现程度三个方面来衡量内部审计有效性,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研究内审机构特征对内部审计有效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内审机构规模对内部审计有效性有正向影响,但效果不明显。(2)内审制度的设置对内部审计有效性有积极的影响。(3)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对内部审计有效性有积极的影响。(4)内审机构的职责范围越广,内部审计有效性越高。(5)内审机构的勤勉性对内部审计有效性的影响关系不显著且方向不明确。合理设置内审机构在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中具有关键地位,中小板上市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配备充分的内审人员、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健全公司内审制度、拓展内审机构职能范围、建立审计委员会履职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