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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种类层出不穷,给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经济生产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仅仅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就经历了“4.14”玉树地震、“7.28”吉林永吉洪水、甲流疫情、温州动车事故等一系列的突发事件,这些突发事件均给我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我国政府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决定着突发事件管理的成败。而一个稳定、运转高效、涵盖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重建全过程的应急财政支出体系是确保我国政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关键。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体制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涉及内容不规范;缺乏风险意识,预警时期资金投入、物品储备不足,预备费的编制不合理;应急资金来源单一,缺乏稳定、统一的应急支出管理机构;对灾后资金的补偿和回收缺乏有效地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健全。本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我国实际的国情出发,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应急支出管理体系,以《突发事件应急财政支出管理条例》作为规范主体应急行为的依据;对不同地区计提不同的预备费,以解决个别地方政府预备费计提不足的情况;构建新型的应急职能部门,使各财政主体更加明确各自的职权,希望能为我国构建出规范、合理、高效的应急财政支出管理系统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