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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解体后伴随着西方人权理论的涌入,俄罗斯的民主宪政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3年新宪法的制定就是改革成效的集大成者。在该宪法中充分体现了西方的人民主权思想和人权保障理论,而且还赋予了宪法规范具有直接效力。宪法确立基本权利规范具有直接效力,对于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依据宪法和宪法法院法的规定,作为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法院正是宪法规范直接效力理论的权威实践者。 本文以宪法法院审理的一个具体案件为例,分析整理宪法法院通过宪法诉愿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基本思路,探讨宪法法院的基本法律立场和最高价值追求,从中可以看出宪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紧紧围绕着一个中心点:即根据宪法规范直接效力理论,直接依据宪法规范,实现对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这是国家和法律的最高价值追求,表明在任何情况下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得到宪法的有效保护。宪法规范直接效力理论和人权保障的理念是宪法法院诉愿制度的重要支撑,值得我们深入的学习和借鉴。 第一部分通过介绍克雷洛夫诉民法典第152条违反宪法一案,整理宪法法院的审理思路,总结法院在实践中对宪法规范直接适用的情况,引出下文对理论制度的深入分析。第二部分则介绍宪法规范的适用主体宪法法院,简述宪法法院的重要职权之一就是通过公民的宪法诉愿,在司法中直接适用宪法规范,来实践自己的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历史使命,并同时介绍宪法诉愿的提起主体和受理条件。第三部分阐述俄罗斯宪法规范直接效力理论的内涵,介绍该理论的基本情况。第四部分分析宪法规范直接效力理论的实践作用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认为我国应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充实理论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探寻我国宪法规范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更为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