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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潮中,自2006年第一次正式提出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后,于2014年又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纵观国际形势,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催生了学者质疑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有用性。面对国际形势的趋同和质疑,我国亟需从理论上和实证中分析公允价值计量对实现会计目标是否是有用的,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和公司治理环境下这种有用性会得到增强。以指导未来的准则修订同时也深化理论的发展。本文在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债务契约有用性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测试了公司治理中盈余管理程度的高低对这种有用性的影响情况。本文以债务契约为主线,围绕公允价值的债务契约决策有用性这个命题展开。以企业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会计信息质量理论为基础,参考会计信息的契约有用性和公允价值的债务契约有用性等相关文献,阐述我国目前的公允价值计量和债务契约的现状,结合理论分析提出理论假设。而后,选取新制度自2007年-2014年的数据进行变量选取,数据处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相关模型设计。推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有用性的相关程度,并进一步验证盈余管理对这种有用性的调节作用。研究结论如下:(1)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对债务契约的决策是有用的;(2)盈余管理程度对公允价值债务契约有用性存在负向调节作用。研究结论为公允价值准则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丰富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同时,为上市公司做出债务契约决策提供了决策指导,有利于改善融资环境,拓展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得到更有用的决策信息,会考虑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盈余管理程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