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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加深和复杂化,人们的诸多利益往往交织在一起,一方的利益往往涉及到他方利益的保障与实现。行政法律关系也已不仅仅是只涉及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它还涉及到了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过程并非是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简单相互作用的过程,原先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单一的作用模式已不适应社会不断发展、不断复杂化的现实需要,行政第三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已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行政第三人权利的保护不仅是正义平等价值的内在要求和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善行政法理论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法治政府的有力武器。本文将借鉴国外行政第三人研究成果,对相关基本理论的进行深入论述,明确行政第三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并在此基础上,考察行政第三人权利保护现状,探索行政第三人权利的具体内容,进而提出我国行政第三人法律保障体系初步的立法构想,以期为我国行政第三人权利保护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