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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近些年艺术体操、体育舞蹈、健美操、花样游泳等有音乐伴奏的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的项目国际评分规则的修改指向,无一都体现在除了一直强调难度动作高标准和高质量完成外,还强调了成套动作所表现出的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由此可以看出技术动作的“难、新、美、稳”依旧并依然是难美性项群的制胜规律。我国很多优秀的运动员在其自身的形态、所掌握的技能以及成套动作的难度都已经和国外优秀运动员没有较明显差异,可是我国多数难美性项目依旧没有突破瓶颈、成功问鼎。分析此问题,就会发现,我国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很难给裁判员以及观众一种强烈的艺术震撼,换言之,我国运动员的技术风格还不够突出。教练员和运动员是运动训练过程中最重要的“参与者”。教练员在运动训练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在训练系统中“训”是指教练员的“训”,“练”是指运动员的“练”,二者密不可分。在表现难美性项群中但凡运动员的“作品”必然有教练的审美取向体现,不体现是不可能的,更是不现实的。哪怕只是引领的方向,只要有教练在就会有一种思想在,也许这种思想是潜在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但它是存在的。因此教练员与运动员的相互关系决定了教练员的审美能力对运动员技术风格的形成有关。本文从教练员与运动员相互关系这个角度来反向思维分析,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分析教练员的审美能力的构成因素,分析教练员自身审美能力的强弱对于运动员技术风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找到一条促进运动员技术风格形成的有效措施,提高表现难美性项目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水平。分析得出表现难美性项群项目教练员审美能力对运动员技术风格形成要从几个方面做起:教练员要富有创新精神,树立终立学习的理念;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加强对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顺应技战术发展的趋势,注重技术与风格的同步发展;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提升运动员表现美的能力;将民族文化贯穿于运动项目之中,形成独特审美风格;创新和难度的提高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技术风格;注意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开拓技术风格形成的思路。运动员技术风格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运动训练的实践过程中,除了采取这些策略,教练员还要根据项目规则的变化,进行一些调整,这样才能够适应制胜规律的变化,在国内外赛场上才有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