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长期以来颇受争议,其关于“处境”“不同方式的理解”的谈说一度被某些学人(如贝蒂、赫施等)诟病为具有“相对主义”倾向。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通过辨析贝蒂和赫施对伽达默尔的批判,厘清“解释的相对性”与相对主义之间的区别,在此基础上阐明伽达默尔对相对主义的超越。
本文除绪论外共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重在阐析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意识与解释的相对性。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是基于人类的生存境遇所做出的,这样一来,历史便不再是文学作品的构成史,而是解释者参与其中的效果史(即“效果历史”)。“效果历史”的开放性便导致了“解释的相对性”;第二部分重在辨析贝蒂与赫施对伽达默尔解释相对性的批判。但笔者通过爬梳发现,他们二人是站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立场来批判伽达默尔的生存论解释学的,这种批判本身就无法成立;第三部分重在阐明伽达默尔对相对主义的超越。“解释的相对性”并不就是相对主义,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中确实包含着相对性的成分,但他并没有就此走向相对主义。此乃因为在哲学解释学中,伽达默尔并没有放弃对真理的追寻,他的“事情本身”虽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解释学真理,但却有效地约束了解释者的理解,并最终为解释提供了一个精神科学意义上的真理信仰。在这里,虽然无法到达真理,但却一直走在趋向真理的途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超越了相对主义。
基于此在的生存境遇,伽达默尔完成了对解释学的历史性阐述。这样一来,解释便不再是解释主体对解释对象的客观认识,而是解释者与解释对象之间的视域融合,理解便发生在这种相互融合的视域中。此在存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使得理解从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趋近真理的。但解释学真理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相反,这正是精神科学真正的意趣之所在。
本文除绪论外共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重在阐析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意识与解释的相对性。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是基于人类的生存境遇所做出的,这样一来,历史便不再是文学作品的构成史,而是解释者参与其中的效果史(即“效果历史”)。“效果历史”的开放性便导致了“解释的相对性”;第二部分重在辨析贝蒂与赫施对伽达默尔解释相对性的批判。但笔者通过爬梳发现,他们二人是站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立场来批判伽达默尔的生存论解释学的,这种批判本身就无法成立;第三部分重在阐明伽达默尔对相对主义的超越。“解释的相对性”并不就是相对主义,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中确实包含着相对性的成分,但他并没有就此走向相对主义。此乃因为在哲学解释学中,伽达默尔并没有放弃对真理的追寻,他的“事情本身”虽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解释学真理,但却有效地约束了解释者的理解,并最终为解释提供了一个精神科学意义上的真理信仰。在这里,虽然无法到达真理,但却一直走在趋向真理的途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超越了相对主义。
基于此在的生存境遇,伽达默尔完成了对解释学的历史性阐述。这样一来,解释便不再是解释主体对解释对象的客观认识,而是解释者与解释对象之间的视域融合,理解便发生在这种相互融合的视域中。此在存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使得理解从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趋近真理的。但解释学真理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相反,这正是精神科学真正的意趣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