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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将规划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又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是宏观层面的战略性规划,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的规划编制体系中是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中间环节,是直接面向规划实施管理的规划技术手段,也是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现行规划体系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理论方法和实践的过程中都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弥补了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许多不足和缺陷,一时掀起了城市设计热潮。然而城市设计在我国现行的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与关系不明确,而且现阶段的城市设计编制方法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准则,影响了城市设计在实际规划管理中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本文试图在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寻找一种更加简洁、高效的规划编制与设计控制方法,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一体化研究,使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成果更加符合规划管理的要求,以利于规划成果的实施。
本文首先从城市设计的基本认识入手,通过城市设计案例的分析,说明城市设计与规划编制体系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然后通过一些实际控规项目的分析研究,指出现行规划体系以及以传统的控规为主导的开发控制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城市设计的实效性进行分析,对控规阶段的城市设计进行重新定位和认识,进而提出控规与城市设计的一体化研究,在控规编制中提取城市设计中有效的设计控制要素,进一步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编制技术成果内容,以及城市设计与控规成果如何更好地结合,进而转译为规划设计要点内容,更好地面向规划管理。论文在理论的提炼和总结的基础上,强调案例的深入剖析,并力图通过案例研究使理论认识更为可靠、确切。
本文重点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性因素,对城市设计实施等制度性因素只作简要概述,不作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