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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审美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既古老而又鲜活的议题,古往今来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学者都对这一问题发生浓厚的兴趣并展开锲而不舍地思索与研究,他们的成果不仅给后继者的追问留下了丰富的资料资源、奠定了基础,而且也反映出对道德与审美关系的研究是人类社会生活与文明进步的共同需要。时至今日,道德与审美的关系仍是一个值得探求的问题,具有学理的意义和现实的价值。本文的基本内容由四个方面构成。首先,论文从一般意义上探讨了道德与审美的关系。该问题的研究是通过第一章“道德、审美的内涵及其关系”来完成的。在第一章的第一部分“道德的内涵”中,论文先明确给出道德的定义,即“道”是指人际间及人与社会间关系的“应当”(原则、规律),“德”则指遵循此应当(原则、规律)来实践及塑造自我内心的秩序。道德包含三个要素:首先是维系群体的行为法则领域,其次是善恶的价值判断,最后是这一体系的示范、劝导而非“强制”的制约形式。接着,论文指出各时代文化的代表者们所提出的道德观点主要包括如下要素:平等、博爱和明智。在第二部分“审美的内涵”中,论文首先指出,所谓审美就是主体对客体美之特性的发现、感知和鉴赏,而“美”便是“被感知的存在被感知时和直接感受到的完满”。审美活动是一种主客体交互作用,双向建构的过程,作为联系主、客体的纽带,审美活动主要是人的一种情感的活动。在第三部分“道德与审美的关系”中,论文主要分析了道德与审美间的统一性,即二者都服务于人类的最高理想,道德能提炼审美、审美也能滋润道德。其次,在第二章“五四文学革命时期新文学的道德观”与第三章“五四文学革命时期新文学的审美观”中,论文总观了这一时期文学中道德观与审美观的新变。在第二章中,五四文学革命时期新文学的道德观的转变主要表现为张扬进化法则、由宗法情感道德转向人际理性道德、倡导平等、呼吁妇女解放、对自然的关怀、以“个人本位”道德否定秩序道德、鼓吹情感自由的爱情观等等;在第四章中,新文学的审美观在道德转变的影响下也从三个方面发生了向现代审美的转变:首先,从伦理本位、善美统一到真理至上;其次,反纲常倡新伦,变情感为理性;最后,以自由精神扫荡“和”的观念。第三,论文选取五四文学革命时期四位最有代表性的新文学作家:陈独秀、胡适、周作人、鲁迅,通过对他们在这一时期(1917-1920)所发表的关于道德、审美、道德与审美关系的言论、文章进行整理、归纳,总结、概括出他们对于道德、审美、道德与审美关系的深刻看法与见解,努力呈现五四文学革命时期新文学的思想界关于道德与文学关系认识的总体图景,同时也选取他们各有代表性的文学创作进行了道德、审美层面的解析。该问题是在论文的第四章“新文学代表作家的道德与审美思想”中加以集中论述的。最后,论文在结论部分对五四新文学代表作家的道德与审美观的价值与现实意义进行了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