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起着衔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控规在北京的发展历程较短,从1995年开始编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至今不过短短十几年时间,1999年中心区控规颁布实施以来便遇到各种问题,对于控规调整的诉求从未间断。
控制性详细规划源于美国区划,第一部美国区划法规足1916年纽约市颁布的区划决议,它对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进行公共控制和管理。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区划法规从消极控制发展到积极引导,继而成为美国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力工具,它具有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和公众认可的社会基础,为美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反观北京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诞生伊始就因其法律地位不明确而受到不断冲击。面对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控规本身也暴露出前期研究不充分、指标控制不灵活、用地分类不细致等一系列问题。针对北京控规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助《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东风,合理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成功的城市规划经验,在深入分析的丛础上,推动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