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之“勇”的伦理意蕴——以先秦儒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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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以来,儒家既立足“人”又结合社会理想,在追求道德完善的道路上创立了完整而缜密的人格学说,期望以人格的淬炼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安定,其中儒家认为最理想的人格是知仁勇的统一。“勇”在当中举足轻重。在儒家看来,“勇”是一种以仁义之心,配之浩然之气的道德品质,没有“勇”就很难为仁为义,就不能达到理想的人格境界。中华民族能够历经磨难而不衰,延续发展五千年而始终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正是有儒家之“勇”这一源头活水的存在。在各个历史时期,儒学的代表人物均对“勇”的内涵有所著述,如孔子、孟子、荀子、朱熹等,尽管各有侧重,内涵结构和伦理层次的划分有区别,但其总体价值取向是一致的,都是对正义的坚持、对道德至上的追求等,它不仅意味着力量,更蕴含了意志和德性之说。  正因为不同时期的儒家对“勇”的著述颇丰,其内涵体系相对繁杂,内容上各有千秋,缺少系统的概括和总结。所以,文章着意于此进行研究。把自原始社会,经夏商西周,到春秋时期所蕴含的“勇”进行了梳理,将儒家的“勇”归纳总结为力量之勇、器量之勇、知性之勇和德性之勇四个方面,通过与佛家、道家、古希腊“勇”的分析比较,认为儒家的“勇”具有入人伦、尽事物、尽心力、勇于敢、重养成、依德性、服从宗法血缘等特征。最后结合当代社会出现的生命道德淡化、道德执行缺少勇气以及私欲膨胀的贪腐等现象,对儒家之“勇”的当代伦理价值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为人们在现实层面的生活提供超越伦理学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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