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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功能由原本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跨越,即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在这样的环境形式下,社会公众想要了解与监督政府运用权力以及公共资源使用情况的意识不断增强,这就对政府信息公开化的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政府管理分为五级,政府的政策执行要逐级展开,这对政府管理绩效是一个考验,加强监督无疑是提高政府管理绩效的重要手段,通过会计披露的信息可以了解一级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状况。在我国当前建立的民主社会制度中,政府机构的责任是受人民委托对经济社会进行管理,政府履行相关职能,能够保证国家各方面有序运行,而政府想要解除其承担的受托责任就需要政府会计信息有效的披露。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3.7亿的人口大国,面对广大农村的社会公众,乡镇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委托村委会代为执行,因此,将村委会受乡镇政府委托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会计信息与乡镇一级政府的会计信息作为基层政府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有利于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貌,更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对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财政透明度理论及公民知情权等理论,利用规范研究方法分析了基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结合基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问卷调查,分析了目前基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以及社会公众进行会计监督的意愿及对会计信息需求满足的状况,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影响社会公众对基层政府会计信息满足程度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完善基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以加强对基层政府履职状况的监督,提高基层政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