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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节能减排成为了全社会的使命,一项人们齐心协力才能完成的任务;应对温室气体问题,各种解决方案不断的进入人们的视线并接受着实践与时间的检验。然而,从当前的减排结果上看,似乎当前的各种措施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理想效果。面对着这样的节能减排现状,本文选择放宽眼界,从国际社会应对温室气体的具体实践中探索适合于国内情形的新出路。温室气体减排等环境保护问题虽然各国的具体状况不甚相同,然而,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上看,其中的共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这就决定了别国或是国际社会中的相关措施、减排方式对于国内减排而言是可以借鉴或效仿的。随着环境保护被各国重视,温室气体所带来的一系列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和严峻;在国际社会层面出现了专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作活动,并形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京都议定书》。在该议定书中,针对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规定了三种灵活措施;其中,清洁发展机制以其双赢的特性引起了各方主体的关注。本文便以清洁发展机制为对象,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经济法学为视角探求借鉴这一国际减排措施的相关问题。当然,这种借鉴不是照搬,此处的效仿也不代表在我们对国际社会中清洁发展机制的形成背景、运行原理以及实施细节的和盘认可;相反,我们的借鉴与效仿需要建立在我们国内的具体情况之上、环境之中。这样一种国内环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节能减排政策实施的需要,一是我国环境污染特定的历史与现实。本文首先介绍了清洁发展机制这一国际减排措施产生的背景、内涵,并对其进行了分析认为它是一种通过合作来实现实质性公平与效率的灵活减排方式。其次,本文在介绍并分析了我国节能减排现状及其法治环境之后,对引进清洁发展机制的可行性、其在国内如何灵活运用进行了相应的论述。最后,文章立足于经济法理论,从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权利和经济法责任三个方面思考了国内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关细节。本文希望通过对国内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为我国节能减排工程注入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