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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植根于精准扶贫领域的微腐败则对国家社会的发展有着更为恶劣的影响。为了扶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的圆满完成,“两个一百年”目标顺利实现,必须要治理好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在国内外腐败治理研究的基础上,以精准扶贫领域中的微腐败现象为切入点,展开对精准扶贫微腐败问题系统性的研究,先从腐败、微腐败、精准扶贫领域微腐败等概念出发,并以寻租理论、信息不对称、权力制约理论为理论基础。将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收集了378个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组建案例库。利用NVivo 11 plus质性分析软件,进行内容分析。通过层层编码,最终得到了腐败主体、腐败行为和腐败惩处三个选择编码。利用这三个选择编码分析各个选择编码下微腐败呈现的样态。由典型样态提取影响因素,构建了一个精准扶贫领域微腐败三维分析框架。利用这个分析框架来解析扶贫领域微腐败的成因,研究如何防治扶贫领域微腐败。通过研究得出结论,在腐败主体维度,微腐败样态表现为腐败主体以村干部为主;窝案频发;腐败主要集中于扶贫办、民政、农业部门中。微腐败成因在于受不良传统文化影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足。在腐败行为维度,样态表现出腐败形式多样,手段丰富的特点,其中扶贫资金是高发领域,腐败多发生于精准识别阶段,微腐败的主要手段有:贪污、失职失责、优亲厚友、索贿受贿、违规收费、挪用扶贫资金、物资。腐败成因主要在于基层扶贫工作、监督机制不完善。在腐败惩处维度,样态表现为惩处以党纪处分为主,惩处力度与腐败事实不匹配,被追责干部少。成因在于反腐败法律不完善,惩处微腐败缺乏针对性,惩处力度轻,缺乏威慑力。最后在微腐败的防治问题上,基于分析的三个维度,提出了打造基层廉政文化,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基层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扶贫监督机制;推行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大惩处力度等一系列防治对策建议,试图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只有精准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得到治理,让扶贫工作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才能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实现全面小康的宏大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