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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慈善事业整体的的发展,基金会在科学研究、文化教育、扶贫救助等多重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其的认可程度也在不断增强。在基金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质疑声越来越大。广西作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相对落后,同时地处“一带一路”战略中重要位置,基金会的发展历程比较短,一直以来慈善基金会发展遇到很多困境。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不断推进,其基金会总体规模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存在专业化程度不高、关注项目领域等单一等情况,间接上又制约了基金会的发展。在新法“落地”后,基于一定法律规制下,广西慈善基金会群体亟待理清思路,将自己的组织诉求与组织目标相结合,提升社会合法性,谋求更大的发展。本文首先对已有研究进行梳理,基于已有的研究与现象,采用高丙中四类组织合法性的划分,以慈善基金会的社会合法性为研究的切入点,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广西慈善基金会社会合法性现状进行分析。然后分别对广西慈善基金会发展过程中公众认知、公众信任评价和组织形象进行数据分析,考察其对社会合法性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建立统计模型,并使用多元线性回归等统计方法对315份有效问卷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对广西慈善基金会社会合法性提升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慈善宣传和社会舆论导向。(2)建立完备的披露机制,提升FTI指数。(3)提升基金会形象。(4)以行政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促进社会合法性的提升。最后本文分析了研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对未来研究的方向展望。总体来看,本研究突破了对基金会以公信力研究为主的思路,实现了以社会合法性为研究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