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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在调控经济和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民生政治的推进,更是对税收建设指明了方向。如何构建和谐的税收关系,如何使税收更加切实的深入民生,成为亟待解决的崭新课题。和谐税收的构建,民生税收的推进,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提高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的税收意识,以实现纳税环节、征税环节、用税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推动,进而实现税收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本论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突破仅就纳税人和征税人进行研究的局限,将用税人纳入税收意识的研究之中,进而对税收意识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此为着力点,本论文从税收意识相关问题的界定开篇,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博弈理论和“破窗”理论对税收行为人的形成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税收意识的现状及原因,以此指出了全面提高税收意识的重要性,从而提出了全面提高税收意识的对策选择。依据以上研究思路,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引言。提出选题背景、意义及文献综述,说明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不足之处。第二章是税收意识的概述。主要对税收意识的含义、类型进行分析。认为,税收意识是税收行为人在现有的税收环境中所形成的对自身税收行为具有能动性和导向性的主观反映,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税收意识可分为税收权利意识和税收义务意识,从税收行为人的角度来说,可分为纳税人意识、征税人意识、用税人意识。第三章是税收意识的经济学分析。以税收行为的形成过程为主线,充分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对税收行为人的行为目标进行分析并尝试构建了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的行为目标函数,以此为基础,运用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对税收行为人的行为选择进行博弈分析,进而借助“破窗”理论的寓意,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税收行为人的行为约束展开论述。第四章是我国税收意识的现状及分析。在结合税收意识的经济学分析结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税收行为人的税收意识现状进行分析,认为纳税人意识、征税人意识和用税人意识分别呈现出“双重薄弱”、“一强一弱”和“一重一轻”的特征,反映在税收行为中则表现为税收不遵从和税收寻租,进而对造成税收意识不足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此指出了全面提高税收意识的必要性。第五章是全面提高税收意识的对策建议。从税收观念、法律层面、制度层面和税收代理人四个角度提出了提高税收意识的对策选择,税收行为人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征税观念和用税观念,要将法定主义原则融入宪法的完善过程并加强税收立法,通过制度改革规范税收行为人的税收行为,要通过加强监管来引导税收代理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