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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赏识教育和愉快教育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教育环境中,惩戒教育常常由于被直接等同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而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排斥。缺乏惩戒的教育导致很多中小学教师在面临学生违规违纪行为时,常常迫于多方面社会压力而陷入“惩”与“不惩”的两难境地。特别是民族地区中小学由于其浓厚的民族文化特点和相对较低的办学效率,其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效率的提高更需要社会各界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支持和认可。为了解社会各界对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支持情况,本研究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从中小学校学生、家长、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和媒体对教育惩戒的认识和支持情况入手,展开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社会支持研究。本文对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整理和分析后,以“教育惩戒”和“社会支持”等概念为理论基础,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社会管理学等角度探讨了教育惩戒对学校教育、学生成长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并就教育惩戒给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教育惩戒的法理性进行学理分析。在此理论基础上,本研究通过调查法了解凉山彝族自治州部分县中小学校学生、家长、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和媒体对不同教育惩戒的支持情况,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发现民族地区中小学各社会主体对不同教育惩戒的总体支持度由高到低依次是:言语责备、没收物品、体罚、隔离措施、剥夺特权和留校;且不同性别、民族、地域、年龄、学历、任教学科和职称的教师对教育惩戒的支持程度存在差异;不同性别、地域、任职和学习成绩的学生对教育惩戒的支持程度存在差异;不同民族和地域的家长对教育惩戒的支持程度存在差异。本研究进一步探寻了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惩戒支持情况呈现如此差异的原因。研究发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社会支持度较低以及各主体对教育惩戒支持程度差异较大有十分复杂的原因,大致可归为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相关规定的缺失、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素质存在的差异、民族地区中小学家长对教育惩戒认识的差异、舆论认识和报道的片面以及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条件的独特等。对此,为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社会支持度以及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办学质量和效率,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一是提高中小学教育惩戒法律法规健全度,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给予教师惩戒的合法性,完善教育惩戒规则中关于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概念界定,并制定详细的中小学教师惩戒实施细则;二是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养,从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修养和教师使用教育惩戒的灵活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三是提升家长的惩戒意识和法律法规常识,从提升家长对于教育惩戒必要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家校合作与联系等方面来探讨;四是建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机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干预来增强媒体部门对教育惩戒的认识,促使媒体部门对教育惩戒相关新闻报道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五是发展民族地区文化和经济,通过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教育惩戒规则中的方式来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支持度,以及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来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