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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机构是对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美术馆等的统称,随近些年我国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出现。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机构存在管办不分、机制僵化、服务供给总量不够、供给方式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及社会监督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社会公众不断增长和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因此,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借鉴国外成熟治理经验,政府倡导建立理事会,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通过启动改革试点,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指导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近期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在全国各地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直接联系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天津图书馆启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成为天津市第一个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文化机构,其改革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本文以天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明确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其次,论述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展开相关研究综述。再次,对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历程进行了“全景式”的展现,对天津图书馆确立的法人治理模式现状进行详细分析,总结其成效,并通过问卷调查其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满意度,发现在社会参与治理和监督两个方面满意度较低,找到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改革进程的原因。然后,选取美国、英国、新加坡和日本的典型公共文化机构,概述其法人治理结构,总结其对我国改革有启示的先进经验。最后,提出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