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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分依法治国的法治主义价值观;法势术结合的思想;事异则备变:法的起源和进化观;功用与事理:现象的确定性与基础性;事当其言:以法律为准绳;君本思想:法治的悖论;去智与参伍:法律的限度及对其的超越等七个部分,对韩非法哲学思想进行了归纳和阐述。在依法治国的法治主义价值观部分,本文从法哲学的角度阐述了韩非关于法的实质、法表现为赏善罚暴、法要重刑止奸、法具体在功利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并做了简要评价。韩非以法为本、法势术结合的思想是其主要观点,本文论述了韩非关于法、势、术的观点,归纳了三者的关系,即法与势:抱法处势;法与术:法术并用;术与势:以术驭势。尽管韩非主张的法与势、术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但不能否认其对于巩固封建专制统治发挥的重要作用。世异时移,法要随之变化,韩非提出人口论观点,分析了生产资料引发的社会矛盾,并据此提出其关于法的起源和进化理论,这既有进步意义,更多的是局限性。韩非的法治主义的基础是对现实存在的相信。法治主义强调要奖惩分明。奖惩的依据是功利,功用的基础是事理,事理的基础是行为。本文分析了韩非从功利角度提出的治国方略的优点与不足。韩非主张以言为标准,来衡量事功,提出事当其言,要以法律为准绳。韩非主张君主专制,其一切法律制度的目标是巩固君主专制,这就使其所谓的法治只能是人治下的法治。事实是陈述的准绳,即陈述正确与否,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在现实中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滞后的,韩非提出了去智与参伍,以此来超越法律的限度,这个思想对于司法是有价值的。
认识韩非,尤其是其法哲学思想是一种责任。站在前贤的肩膀上,形而上学地认识、分析和归纳韩非的法哲学思想,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