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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计量经济模型也得到了如下的结果:我国对外资的财税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FDI的流入、并通过FDI技术转移提升了我国的技术水平、实现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因为通过税收优惠能刺激FDI流入、实现技术转移,因此发展中国家、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与其他国家、地区争夺FDI,将优惠政策层层加码,最终恶化了税收秩序,也使跨国公司利用低技术投资或实行“技术锁定”等政策,导致东道国技术转移效果不明显。
中国加入WTO已有7年,且过渡期已结束,尽管很难说中国在一些方面是否违反其在申请“复关”和“入世”的过程中所承诺的义务,但WTO《协议》框架中蕴涵的自由、公平等原则趋使我们对FDI优惠政策的合理性作深层次的思考。面对税收竞争所产生的危害、OECD国家的反对以及我国引资的战略的转变,我国应自觉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在WTO规定的《协议》框架内实现财税激励政策的转型,以进一步增强引进FDI的技术转移效应。
本文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财税激励政策转型的建议是:在新形势下将对FDI实施的单一的减税优惠政策转型为财政减税与增支相结合的激励政策。即一方面将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激励转型为在WTO规定的不可申诉的范围内,不按资金的身份而对特定行业、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激励,促进FDI技术转移;另一方面,财政应增加对提升FDI吸收能力的一些因素的投入,并利用财政特有的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进一步促进FDI技术转移,实现我国经济的有序、协调、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