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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诈骗犯罪的研究是当前刑法学、犯罪学领域中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作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制度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与此同时,这种制度的设计及实施又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各方面的规定都不是很完善,这使得保险诈骗犯罪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因而梳理保险诈骗罪的脉络,研究保险诈骗罪的防范,以指导对保险诈骗罪惩治和预防的实践,自然成为本文关注的重点。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保险诈骗罪概述,该章主要论述了保险及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提出了保险诈骗罪的概念,深入探讨了保险诈骗犯罪产生的原因、危害和特点。对比分析了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诈骗罪的立法情况,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立法的侧重点和对待保险诈骗罪的态度。第二章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这是本论文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之一。本章结合案例,联系司法实践,对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尤其是犯罪客观方面5种法定的行为方式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本章指明保险诈骗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保险合同一方主体——投保方即保险诈骗罪主体,非保险合同主体不能单独构成保险诈骗罪,但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保险诈骗罪共犯身份为一般身份;保险诈骗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而非法占有包含了使第三者非法占有之意;阐述了保险诈骗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中又以国家保险制度为主要客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方式之一,虚构保险标的包含了多重内容,包括无中生有、恶意复保、隐瞒保险危险、以非保险标的冒充保险标的、事后投保、超额投保,以及用他人财产投保骗取保险金等。第三章保险诈骗罪的定罪与处罚,该章作为本文重点章节之一,主要研究保险诈骗罪与非罪、与近似罪的区别、保险诈骗罪未遂与共同犯罪、保险诈骗一罪与数罪及保险诈骗罪的处罚等问题。本章分析了保险诈骗罪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的区别,讨论了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的几种情况及将其定为保险诈骗罪共犯的原因,明确提出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标志,并对保险诈骗罪着手加以认<WP=4>定,从而区分保险诈骗罪的预备、未遂与既遂;最后指出保险诈骗罪同诈骗罪处罚上的差异。第四章、保险诈骗罪的防治对策。从社会环境和保险公司自身的角度提出了对保险诈骗犯罪的防范措施,力图对司法实践有所借鉴和帮助。最后,对本文的一些主要结论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