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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英文全称“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国家通行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提供高层次、应用型专业管理人才。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我国政府于2001年启动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1)从2001年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成为我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培养单位以来,MPA培养单位数量迅速扩张,截止2017年已有6批共228所成为MPA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的地域范围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03年,山西大学获准成为全国第二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招生单位。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MPA研究生。在13年的办学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结合山西大学以及所依托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优势与特点,山西大学在MPA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2004年,山西财经大学获准成为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招生单位。近年,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也都相继获准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至此,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山西省MPA教育表现出了起步晚、发展快及社会影响力大的显著特点。但这主要是MPA专业学位教育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它主要培养的主体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正因为如此,山西省MPA教育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令人关注的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山西大学和山西财经大学MPA培养现状的分析,对山西省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总结山西省MPA院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特点和启示,阐释山西开展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分析山西省MPA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在此基础上以山西省MPA院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一些山西省MPA教育人才培养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