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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表明,社会保障的核心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运行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国家和社会的“安全阀”和“减震器”,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保命钱”。在这方面,中国有着深刻和沉重的教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是预防并控制社会保险运行过程中的许多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作为一个结构完整的系统工程,其整体的运行过程也是一个多环节的系统化的过程,其项目体系的系统性加上运行机制的系统性,使社会保险能够按照自身的客观规律存在并得到发展。对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而言,仅有社会保险法律规范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管理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高效、合理的监管机制。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同样是独成体系的又是具有自己特色的系统工程。高效、合理的监管机制同样应该包括完善的法制系统、高效的管理系统和严格的监督系统,并且是三大系统有机的结合。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体系尚处在初步确立阶段,监管机制尚未完善,法制系统、管理系统以及监督系统均存有诸多缺陷,如法制系统方面存在立法层次低、法律体系不完备、法律内容不完备、法律监管的手段单一,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监督系统方面存在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监督乏力、人大监督缺位、社会保险专项审计制度不健全、审计监督刚性不足、缺乏司法监督、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社会监督没有发挥应有之力等问题;管理系统方面存在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地方行政干预大、监管分散,协调机制缺乏、监管主体的职责权力范围不清、信息化程度低、统筹级次低等问题。本文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中国的现状并结合美国、德国、智利和新加坡这几个典型社会保障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的完善从宏观上就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系统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系统、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系统三方面系统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