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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度的复杂性和无法预测的多变性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折射出传统的以政府为单元主体进行社会管理的诸多弊端以及揭示其历史终结的宿命。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公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型的目标所在。在服务型政府时代,政府由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的局限性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迫切需要依赖有为的社会组织承接其下沉的部分职能。其中,具备高公信力水平的民间慈善组织就是政府实现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理想伙伴之一。公信力水平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资源的多少。然而,民间慈善组织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其组织自身公信力建设的局限性。为此,笔者认为为了实现更好地合作治理,地方政府有必要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承担起助推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的应有责任,发挥政府应有的功能,以优化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促成双赢。 鉴于此,本文选取汕头存心慈善会为个案研究,着眼于存心慈善会公信力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尝试以案例研究的形式探讨当前政府合理的职能定位。首先,笔者把握宏观现状,概述我国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现状及政府管理职能缺位的状况;其次以存心慈善会个案研究,分别以其基本概况、公信力建设成效的主要内容及其困境作为切入点进行焦点汇聚阐释个案现状,为下文展开政府职能定位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动因分析做好现实铺垫。再次描述当下地方政府在存心慈善会公信力建设中资源供给的职能定位现状,并通过运用资源依赖理论、合作治理理论的基本理论和思想,阐述地方政府在存心慈善会公信力中履行资源供给职能的内在动因。最后回答本研究提出的研究问题,即在政府职能转型背景下,资源供给、制度保障、软环境建设是当下政府应在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中的职能新定位。并在个案中地方政府资源供给职能实践成效的基础上,分别从制度化规范策略和合作治理化策略两方面补充政府助推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