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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评价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承认并保护学生获得评价的权利。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客观上也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政策在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的同时也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提供了政策依据。多元智能理论和成功智力理论则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文就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N校的实施进行了个案研究。N校于2007年出台了《N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从评测内容、计分方式、评测方式和评测程序上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进行了规范。N校各学院参照校级政策,对综合素质的评测内容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成绩计算方法。
在N校综合素质测评政策的分解过程中,出现了政策分解的方向偏差和执行计划存在漏洞两个主要问题。从政策对学生的激励力度上看,也存在着对学生专业学习的激励力偏小和对课外活动激励力不均衡的情况。
从教育政策学的角度分析,N校综合素质测评政策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其执行活动及结果偏离了政策目标,出现了教育政策失真的现象。本文一方面从综合素质测评的特点和政策综合素质测评政策的缺陷分析了政策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从政策执行者的认识缺陷、行政教师的利益介入和学生干部的双重身份三个方面来分析政策执行者的问题。
最后本文认为,当前综合素质测评局限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只有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才能发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明确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另一方面也要淡化综合素质测评的分数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