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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要分析我国“打老虎”网络报道的特点及侵权问题。我国的“打老虎”网络报道,由于官方反贪反腐网络的主导和定调,在整体上是积极有效的,但是也有一些网络报道、特别是民间网络的报道存在着过度报道甚至侵权问题。作者主要对我国近几年发生的石油系、季建业、徐才厚、周永康等案件的“打老虎”新闻报道中对当事人的报道特点及侵权情况进行分析,探索“打老虎”网络报道的特点及侵权产生的原因,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治理侵权报道的建议。论文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及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前的广电总局)颁布的法规、规章中的法律,分析“打老虎”网络报道中存在的过度报道与侵权问题。例如过多披露当事人家属的个人隐私,并且此类隐私是与案件无关的;当事人的家属是否涉及、参与案件,在没有确切证据或者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予以报道,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当事人家属的名誉权;利用网络搜索范围广泛、速度快等特点,对当事人家属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人肉搜索”,侵犯当事人的权利;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之类的新的传播方式进行传播,网络报道侵权发生后,存在着比如“证据搜集困难”等问题。此外,网络缺乏严格的“把关者”,很多信息未经过严格的核实;网络为追求“眼球效益”,对于当时人家属隐私等个人情况的披露,有利于提高网络的点击率;传统的“痛打落水狗”的心态以及传播学中的“光圈效益”等也是“打老虎”网络报道中对当事人家属的侵权特点及其产生原因。最后,借鉴西方国家对于此类新闻事件处理的方式,提出立法上的建议,规范报道与侵权救济以及实际操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