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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工作事关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事关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建设的大局,还关系到能否为经济建设提供必需的用地保障。然而,我国政府资金有限,很难满足土地整理对资金的需要。面对实践中的困难,我国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土地后备资源状况,自发地开始了土地整理市场化、社会化、企业化的实践。在政府资金有限、国家投入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产业化经营为土地整理寻找到一条资金良性循环的有效途径。但与之不相应的是,与土地整理产业化发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市场机制还明显滞后,相关的系统研究值得期待。本文首先从我国土地整理产业化的现状出发,对我国当前土地整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并重点强调应建立和完善与土地整理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市场机制。并针对我国当前土地整理产业进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工程质量问题、工期拖延和腐败现象等问题,提出在土地整理工程中,应引进保证担保制度来防范市场风险。其次,论文论述了工程保证担保所依赖的两个基本原理——信息经济学原理和委托-代理理论,并分析了保证担保制度在经济发达国家的应用情况和我国香港、深圳地区推行保证担保的成功经验。然后,对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建设的方式进行了探讨。再次,论文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别对保证担保的运行模式、国内外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形成机制加以分析,然后结合土地整理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在我国土地整理应推行强制性保证担保制度,并建议在我国当前土地整理现实情况下,应主要采用银行担保和同业担保模式,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最后,针对土地整理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的特点,论文明确指出土地整理不仅要实现经济效益,还应使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优,从而提出在我国土地整理工程保证担保中,既要推行承包商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付款保证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还要结合我国土地整理产业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要求业主向政府提交特许经营权担保和生态环境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