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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以清朝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为历史背景,以鄂西南容美土司为研究对象,在文献梳理以及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容美土司研究前期成果,分析雍正朝改土归流对土民社会的影响,探讨改土归流与土民社会转型之间的关系与表现,运用社会变迁理论对土民社会转型进行深入研究。容美土司位于鄂西南地区,容美田氏土司家族“自汉历唐,世守容阳”,他们与世代生活于此的土民——土家族先民一起创造发展了深厚的地域经济文化,受“汉不入境,蛮不出洞”官方政策限制,土民与外界交流较少。清雍正十三年(1733年),清廷对容美土司实行了改土归流,废除存在了近四百年的容美土司制度,清除了田氏土司家族势力,在原容美土司管辖地区设置了鹤峰州及长乐县,派遣流官进行社会管理。在改土归流的强大政治影响力下,以及到任流官的一系列涉及土民层面的社会改革,对土民社会经济文化习俗进行了改变,土民身份认同发生转型,政治身份认同由“田土王”的子民转变大清的子民,并建构移民记忆史,进行地域身份认同的转型;社会控制体系由土司时期军事性控制转变为国家、流官、保长、甲长、家族组织等多层面、多方位的控制;地方经济由封建领主经济逐渐向封建地主经济转变;土民社会文化习俗也受到汉文化的极大冲击;改土归流后,地区界限被打破,移民的大量迁入,民族之间交流扩大,构建了新型的民族关系。这些变化对土民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土民经历了一次社会转型。土民社会转型一方面使土家族经济文化得到发展,另一方面,汉文化的强势进入改变了土家族文化的发展方向,抑制了土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关于土民社会转型的原因,改土归流是最直接原因。汉文化的传入与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为土民社会转型提供了动力支持。同时,土民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