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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生产率、科学技术和经济高速发展、人口迅速膨胀、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人类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能力、规模、程度大大提高,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已逼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愈来愈明显的展露出来:空气、大气层、水被污染,森林植被被大规模的破坏,土壤沙漠化严重,化学废弃物遍地丢弃,人类文明和自然的冲突以最强烈的形式爆发出来。生产无限性和资源有限性矛盾的发展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一旦社会经济发展超越了生态阈值就可能发生波及整个人类的灾难性后果,并且这个后果是不可逆转的。在面对生态危机时,学者们提出了生态补偿制度,希望能够从经济上、物质上补偿已经被我们破坏、污染了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目前,我国正处于既强烈要求发展经济又迫切需要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时期,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为了在这个时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给我国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本文首先对生态补偿制度进行了解读、剖析,明确了其狭义上与广义上的概念,并列举了生态补偿的特征和分类,为论文后面几部分的论述奠定了基础。论文第二部分阐述了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经济学方面的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生态资本理论和生态经济学理论,还有社会学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平观及中国的生态伦理观,都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起着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接下来,针对美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德国的水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日本韩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本文分别作了详细的考察,并从中获得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论文的第四部分首先充分考察了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继而从法律缺位、相关制度不配套、政府间缺乏协调、市场补偿不成熟且不被重视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其成因。最后,论文的第五部分在借鉴和比较国外成熟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基础之上,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了对于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构想。作者从公平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入手,从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标准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