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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中国农民旅游业协会”更名为“中国乡村旅游协会”,我国乡村旅游拉开序幕,并随着国家对“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日益关注逐渐发展壮大,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2018年1月2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彰显了乡村旅游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中的重要抓手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政策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我国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与制度安排。乡村振兴战略及乡村旅游转型升级背景下,加强乡村旅游政策研究对科学开展政策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进而对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大有裨益。目前我国学界关于乡村旅游政策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现有研究多停留于对国外乡村旅游政策的经验推介、专项政策建议描述及短时段部分政策单维度演进研究等,缺少针对国内乡村旅游政策而开展的更深层次的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基于此,本文将研究主题定位于国家层面乡村旅游政策历时演进与现时政策基层执行效力评价上,基于国家层面32年乡村旅游政策宏观数据及9村政策现时执行情况的问卷微观数据,综合运用公共政策学、管理学、系统动力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开展相关研究。首先,从宏观角度,采用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对1989年至2020年32年来我国国家层面发布的532个乡村旅游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分析,揭示乡村旅游政策演进规律及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预测推演乡村旅游政策的发展趋势,并从中归纳总结乡村旅游政策基层执行的启示;其次,基于政策过程理论、政策执行理论以及系统论探讨国家层面乡村旅游政策的基层执行机制,构建乡村旅游政策“两大维度-三子系统”的基层执行理论框架,即政策“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基层执行逻辑和以目标为反馈的“政策供给-政策转化-政策效应”三子系统动态循环的基层运作机理;第三,基于乡村旅游政策“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基层执行逻辑,并结合政策执行相关理论模型、乡村旅游政策文本梳理及乡村旅游实践活动,构建兼具过程观和目标观的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评价指标体系;第四,在详细阐释系统动力学方法适用性的基础上,按照系统动力学建模步骤与思想,基于以目标为反馈的“政策供给-政策转化-政策效应”三子系统动态循环的基层运作机理,构建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动态评价量化模型;第五,利用前述理论和模型,从微观角度以河南省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为案例地进行实证研究,基于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主管部门、执行部门、基层组织、乡村旅游经营户等问卷调研所获取的数据,对案例地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分别开展现状条件下的仿真分析和指标优化下的情景模拟;最后,依据政策宏观演进与政策微观执行效力评价的实证分析结果探寻乡村旅游政策的优化路径与策略,以期为提升乡村旅游政策供给与执行有效性提供理论指导与参考。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32年来乡村旅游政策的演进历程显示:乡村旅游政策的数量、结构均与乡村旅游阶段发展特征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意志导向;伴随乡村旅游发展的推进,相关政策发文主体层级逐步上升、发文部门日趋多元,政策统领性与协同性不断增强;乡村旅游政策的内容体系逐步健全,已形成包括引导型、支持型、保障型及规制型的宏观上引导、微观上支持、过程中既提供保障又有所规制的体系架构,但政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顾此失彼、难以全面覆盖当前乡村旅游发展要素的“政策洞”;自1989年起32年间,我国乡村旅游政策目标取向先后经历了政策依附阶段的扩大内需,政策起步阶段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政策细化阶段“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农村经济、“十二五”时期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时期的乡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变迁轨迹。(2)基于我国乡村旅游政策32年的演进规律及发展趋势,得到国家层面乡村旅游政策演进下的基层执行启示:首先,乡村旅游政策操作性类型的增多与层级结构的特征喻示着乡村旅游政策执行必将呈现出央地垂直传导和网络联动的特点。其次,乡村旅游政策发文主体的多元化特征暗示了乡村旅游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跨部门协同发力;再次,引导型政策、支持型政策、保障型政策、规制型政策等乡村旅游政策内容体系的逐步细化传递出乡村旅游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有体制机制、人财物等资源的共同支持与保障;最后,政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乡村旅游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具体实践,可以将乡村旅游政策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目标分解为乡村旅游开发与保护、产业与经营、权益与福利的细化目标。(3)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系统,本文建构的国家层面乡村旅游政策“两大维度(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三子系统(政策供给-政策转化-政策效应)”的基层执行理论框架能够为其基层执行实践提供理论指导。首先,基于乡村旅游政策“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基层执行逻辑构建的兼具过程观(23个政策执行影响因素类指标)和目标观(14个政策执行目标达成类指标)的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评价指标体系,既呼应了政策执行理论中对执行过程的关注,又回应了政策功能有效落地检验对目标评价的现实需要,能够为客观评价乡村旅游政策的执行过程与落地效果提供可行的评价依据。其次,基于以目标为反馈的“政策供给-政策转化-政策效应”三子系统动态循环的基层运作机理构建的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动态评价量化模型,为动态评价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提供了量化模板。(4)系统动力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特性与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的复杂系统特征与资料现状非常契合,为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评价提供了方法支撑。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系统运行状态受到多因素相互耦合作用的影响,多因素之间属于非线性的复杂作用关系,这与系统动力学的研究对象一致;系统动力学方法具有数据处理、系统解释和动态模拟优势,正好契合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评价研究中数据难获取、影响因素间关系错综复杂、执行效果需动态监测的内在属性。绘制的三子系统以及整体系统的因果关系图,定性描述了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构建的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系统动力学流图定量评价了研究区域乡村旅游政策的执行效力。(5)河南省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状况较好。利用上述理论和模型,以河南省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共291份有效问卷为数据支撑,对河南省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进行了现状条件下的实证评价,并进行了政策供给子系统和政策转化子系统内整体指标调整及子系统内单一指标调整方案下的情景模拟。模拟结果显示:仿真期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河南省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呈逐步提高趋势;单纯的政策供给子系统或政策转化子系统整体指标优化均能有效促进乡村旅游政策的执行,当两个子系统整体指标同时优化时则对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的促进作用更大,并且均是调整幅度越高促进效果越明显;子系统内各单一指标的同等程度优化对该子系统及整体系统的促进作用幅度存在差异。本研究及发现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政策优化提供了较为重要的启示作用,特别是后疫情时代游客对健康、绿色旅游产品的日益关注与追求,倒逼乡村旅游从产品供给、生态环境和管理机制上思考改革与创新,这不仅需要乡村旅游政策供给侧的高层引领,也需要乡村旅游政策治理效能的在地转化,更需要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目标体系的逐步导向及反馈。本文提出以下三大优化策略:一是乡村旅游政策供给质量优化,主要是增强乡村旅游政策立论的学理性、增强乡村旅游政策论证的充分性、强化乡村旅游政策的制度化供给、增强乡村旅游政策工具的协同性;二是乡村旅游政策转化效率优化,主要是完善政策转化的制度及资源保障、优化政策执行主体的结构、提高目标群体的参与程度;三是乡村旅游政策动态调适优化,主要是在顶层设计上政府统筹、多规合一,在政策协同上深化改革、健全决策,在资金调集上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在利益分配上统筹兼顾、农民优先。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突破现有乡村旅游政策短时段小样本演进研究局限,基于大数据思维对我国32年乡村旅游政策文件进行历时性多维度的政策文本量化研究,揭示政策演进规律并推演政策发展趋势,据此得到国家层面政策的基层执行启示;二是弥补现有乡村旅游政策执行问题研究的不足,构建出了乡村旅游政策“两大维度(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三子系统(政策供给-政策转化-政策效应)”的基层执行理论框架和兼具过程观和目标观的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评价指标体系,为客观评价乡村旅游政策执行过程与落地效果提供了较为科学完整的理论依据;三是规避传统统计方法复杂因果关系解释的约化,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相关理论与方法,探索性构建乡村旅游政策执行效力动态评价量化模型,实现对研究区域乡村旅游政策执行现状条件下的仿真分析与指标优化下的情景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