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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视频资源浩如烟海,如何迅捷准确地获取所需的视频,曾经一度成为困扰网络用户的难题。因此,视频聚合平台应运而生,方便一站式地获取视频资源,解决用户视频内容甄选带来的困扰。然而,视频聚合平台在避免逐个视频网站进行视频搜索的同时,其也引发的一系列负面效应。相应的法律纠纷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亦引起社会公众和学界学者的关注。本文将通过涉及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侵权的案例、结合法规规定和学者的论述进行分析,指出用著作权法规制存在争议和不足之处。从而,规范《著作权法》为基础,提出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补充规制更有利处。并且建议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好地规制实践中的问题,以期解决我国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法律纠纷提供思路。本文主要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进行法理分析。首先,介绍视频聚合平台的特殊性以亟需法律规制,针对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聚合形式、链接类型进行法律分析;第二部分、对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规制的困境进行思考。首先,分析有关构成著作权法侵权主体认定、和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实质呈现标准的利弊。阐述双方利益难协调问题。其次,探讨司法实践中,论述侵权标准难统一等实际问题。对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判决进行分类,并分析主流学说的观点。第三部分明晰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聚合内容不同,指出视频聚合平台的法律规制思路。著作权规制为基础并引入、分析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法学理论的基础。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法律规制之策。从我国立法完善和司法借鉴方面,对解决链接纠纷提出了建议。视频聚合平台法律层面的具体化,司法实践中的明确化,构建视频聚合平台利益分配合作机制。让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规制更为具体可操作,有利于协调维护设链双方的利益,解决深度链接的法律纠纷。总之,视频聚合平台的深度链接是时代发展的网络新技术,为互联网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做出贡献。一再讨论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引发的种种法律问题,既是维护权益者的合法利益,也是对这一新技术的合理使用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