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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中的消费者利益受损现象日益突出而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引发消费者运动及相关立法。消费者运动及立法对传统民法变革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促进了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转变。除了对民法理论基础及价值取向的强烈冲击外,民法的具体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合同领域中,通过对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经营者的附随义务、消费者撤销权的设立等制度的完善,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在侵权领域中,产品责任制度、严格责任原则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都与消费者运动及立法是密切相关的。最后,通过对德国债法改革的分析,认识到我国的立法不足。笔者通过对其先进立法经验的借鉴,以期我国消费者立法不断完善,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