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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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对大量资料的整理综合之后,立足于对《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七条和《公务员考核规定》的法理解读,结合各省市的一些具体的考核实施规定、通知,比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针对公务员考核的主体、内容和标准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进行的一些观点的陈述。首先,通过比较研究在第一部分提出现存的三个问题,包括考核主体、内容和标准以及结果的运用上。然后,分别在二、三、四部分针对所出现的问题结合各地区的有效实践,分析具体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第二部分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重点依靠法律条文来分析被考核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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