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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的自由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西方意识形态的转变。首先,密尔继承和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的观点。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对自由的界定方面,密尔从社会的角度为个人自由辩护,不再强调古典自由主义者主张的政治自由。第二,在涉及政府的权力时,密尔认为为了"伟大的善",政府应进行适度的干预,防止无限制的个人自由带来的消极后果,不主张政府对个人行为的自由放任。其次,密尔的自由思想超越了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它在协调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问题上又前进了一步,使个人自由同社会福祉有效的联系在一起。全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来介绍密尔的个人自由思想。第一部分介绍了密尔关于个人自由的要素,分别是思想和言论自由、个性自由以及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在密尔看来,这些都是公民应该(?)最基本的自由,它们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思想和言论自由使人们达到对真理的认识,通过个性自由推动社会的发展。第二部分介绍了密尔关于个人自由所受的约束。这一部分的主要观点是:在大众民主时代,人们虽然摆脱了专制政府的束缚,实现了政治自由,但又有新的因素:习俗或社会舆论威胁个人自由。习俗或社会舆论不仅控制了个人思想,磨灭了个性发展,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造成阻碍,因此密尔认为需要在社会和个人之间划出界限—通过"不干涉原则"来调和社会干预和个人自由之间的范围。第三部分介绍了密尔关于个人自由的实现路径。这一部分的主要观点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个人自由,密尔认为还需要有制度上的保障,他通过政府的适度干预、扩大选举权以及"复票制"的实施使更多的人实现自由。第四部分介绍了密尔的个人自由思想给我们的启示。从密尔的思想中,我们认为我国目前应处理好以下四对关系:主流思想与"多样化"之间的关系、个性自由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自由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个人自由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