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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卡作为司机出入高速公路的凭证,是高速公路收费处计算和收取过往司机通行费用的重要依据,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许多犯罪分子正是看重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经济属性,因而采取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和隔离栏缺口等非正常方式驶离高速公路,从而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兜售给沿途行程较远的外地司机帮助其减少通行费用的缴纳。犯罪分子行为的复杂性和手段的多样性导致该类案件性质的认定时常出现争议,难以达成统一的意见。本文以发生在我国上海市的一个真实案件为例,通过对相关争议问题的法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司法认定意见,以期对类似案件提供一个借鉴思路。同时,笔者对案例中凸显的刑法问题作了进一步思考,以期对理论上较为清楚地认识相关问题有所助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共二万余字。第一部分:案件的基本情况。该部分包含本案案由、案情介绍、分歧观点及争议焦点。本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各方观点分歧较大,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人彭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罪还是数罪。第二部分: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该部分对基于第一部分中关于本案的争议焦点所涉及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探讨。包括对诈骗罪的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处断原则的分析,其中以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分析为主。之后,对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牵连犯的界定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通过以上分析论证,为下文对本案展开具体分析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本案的分析与结论。该部分紧密结合案件事实,根据第二部分的法理分析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逐一展开分析,不仅从反面排除本案中彭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而且从正面深入阐述了本案中彭某某行为特征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从而进一步排除了本案中彭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的可能性。然后,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分析结论:彭某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部分:本案研究的启示。该部分是笔者在总结案例中所牵涉到的法理问题和实务问题的基础上得出的理论和实务启示。首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方法”存在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理解难以统一、容易扩张适用等问题,为此必须在主客观相统一的立场下做出“危害相当性”的合理解释、准确定罪量刑。其次,牵连犯存在牵连关系认定模糊、处断原则适用上不确定的问题,为此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明确牵连犯的认定及处断原则。最后,为有效防范此类行为的发生,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堵住在高速公路任意掉头逆行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