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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巡抚设立于明宣德十年(1435),目的是为了整理屯政、加强边备、牵制武将。随着形势的发展,辽东巡抚由最初的主要负责屯田与监察事务逐渐演变为集治民、治吏、治军、治边、抚夷、备倭,军、政大权于一身的边疆大吏。作为明代中后期辽东地方政治体制的核心,辽东巡抚在维护东北边疆的稳定,促进辽东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明代辽东地处边疆,且民族众多,辽东巡抚的设置、功能与机制等方面与内地巡抚相比,既有一致性,又存在差异。目前,学界对明代巡抚制度已作了较深入的研究,在东北边疆史、民族史等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迄今为止,对明代辽东巡抚尚未有系统性研究。学术界只是对张学颜、李化龙、丘禾嘉等少数明代辽东巡抚个体做了一些探讨。有鉴于此,本文试以辽东巡抚这一官职为切入点,从其设置原因、过程、任命情况、职能、与中央和地方关系、历史作用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对这一问题做一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对辽东巡抚设置的原因、过程、辖区与驻地变迁情况进行考察;第二部分从出身、籍贯分布等方面分析辽东巡抚的任命特点,并从边疆巡抚这一角度分析其职权问题;第三部分从辽东巡抚与中央、地方关系的角度探讨其设置对辽东地方政治的影响以及受制约因素;第四部分从军事、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三个方面综合考察辽东巡抚对明代东北边境的巩固、辽东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本文试就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对明代辽东巡抚进行综合研究,同时也希望能够补充、丰富和深化学术界对明代巡抚问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