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类对海洋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压力明显加重,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国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共有12个省及2个特别行政区在内都为临海省份,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资源的不断开发,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尽管我国已有一些相关立法,但总体成效不够,近两年的重大溢油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的环境灾难,其损害将波及未来数十年,甚至更长。灾难中充分暴露出我国海洋污染防治法律的严重不足,尽快建立健全我国海洋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论文的第一部分首先从海洋环境污染的概念、污染途径、危害及特点入手,全面阐述了我国海洋污染的现状,充分表明我国海洋污染的严峻形势。第二部分对加拿大、英国、法国等国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制进行了系统的国别性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经验,找出异同,比较优劣,将来为我国所借鉴。第三部分则对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和执法现状及缺失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我国现行海洋法律法规中存在立法体系不完整、法律适用混乱、可操作性差以及执法体制中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执行力度不够、未建立适当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机制的问题。论文第四部分则基于上述分析和研究,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提出了系统构建我国海洋污防治法律体系的建议。包括完善中央和地方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设置治污程序;建立统一的海洋治污管理机构、设置治污主体法律责任、建立跨区域海洋治污制度和建立高水平的海洋执法队伍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