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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音乐活动是幼儿园五大教学领域中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也是易于学前儿童身入、心入的重要教学活动,一直以来备受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和一线教学人员重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政策文本,规定艺术领域的两个目标分别是“感受与欣赏”和“表现与创造”。政策文本给出了方向性意见,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教学领域如何落实,一直处于探索状态中。笔者结合自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实践经历,提出借鉴当今音乐教育的主要教学体系,将肇始于上世纪初的“唱游教学法”加以改造与创新,应用于幼儿音乐活动中。本文采用观察法、调查法、文献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等方法,把研究对象定位在幼儿园一线教师和幼儿园儿童上,原因是3-6岁幼儿的生理特点和学习规律有其特殊性,身体条件和行为习惯非常适合在这一时期开展歌唱游戏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为克服课题研究从个人感受出发下结论的弊病,先后利用3个月时间,走访了解1所天津市直属幼儿园、1所天津市市级示范园的总园和分园、1所部队机关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对这4所幼儿园的73名幼儿教师进行直接或间接地访谈(以回收问卷数量计算),参加了音乐领域活动公开课、随堂音乐活动的观摩,参阅了4所幼儿园8名教师的音乐领域教案和教学计划,目的是尽量扩大调查面,努力认识幼儿音乐教育活动的现状问题。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幼儿音乐活动的基本理论出发,对幼儿音乐活动的目标、教学法及幼儿音乐活动的构成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思考;接下来阐述了唱游的概念、唱游与幼儿园其他音乐形式的区别和其自身特点;通过对3-6岁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和特点、唱游活动对幼儿综合音乐素质的提升作用、对教师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提升作用的论述,论证了幼儿园开展唱游活动的可行性;然后通过对目前幼儿音乐教育开展的调查研究,探讨当前幼儿园音乐活动组织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线教师的教学困惑,树立起课题研究的问题导向;最后,笔者总结提炼近一个学年的教学实践研究,提出了幼儿唱游活动的组织实施应把握的原则,比如伴随母语教学原则、民族音乐为主原则、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原则、师生互动交流原则、面向全体兼顾个体原则,认为幼儿唱游教学活动设计,应按照“确定唱游教学活动目标”、“设计唱游教学活动过程”、“选择组织唱游教学活动的方法”、“创设唱游活动的教学情境”等几个步骤实施,在唱游教学活动评价中,笔者提出评价应始终关注:1.幼儿在音乐方面的自我实现;2.推动教师在音乐教学上的自我发展;3.促进唱游教学课程的完善,同时,应把家园互动、案例分析等方式纳入到评价体系中来。本文在附录部分记录了笔者在研究中设计和实施过的5个实践教学案例,为后续的唱游教学研究提供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经过本课题研究,特别是具体的组织实施,笔者认为“唱游教学”因其自身特点,适应了当前幼儿园音乐活动的现实需求,对音乐教学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只要策略得当,完全能够在一线教学中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