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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学生的整体素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高校体育教学提出了全面的要求。高校体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新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普通高校学分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设置在学分制的推动下大力改革与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等方法,以北京18所普通高校中的630名大学生、75名体育教师、18位体育部主任和专家作为调查对象,根据学分制的特点与要求对北京普通高校体育课程设置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从多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为北京普通高校在学分制背景下的体育课程设置改革提供参考与依据。本次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①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全部不同程度的执行了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北京大学执行了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任一学年或任一学期选修体育课程,完成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其他17所高校的学分制管理制度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学年制的特点。②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已全部执行了《纲要》提出的高校体育课程目标。学分制的实施,大力支撑了这一目标,并积极推动了这一目标的顺利实施。③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中只有2所高校在体育课程内容的设置上涉及了技能训练类、竞技类、体育娱乐类及体育医疗保健类等,包含了四十多个体育项目。16所高校体育课程内容仍以传统的竞技项目为主,虽不同程度的涉及了休闲、娱乐、健身、野外运动等项目,但具有大学生特点的、民俗和民族性的、时尚和时代性的运动项目开展的不够广泛涉及较少。④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在体育课程类型的设置上只有北京大学符合学分制的要求,以体育选项课和体育选修课为主。清华大学虽开设了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并分别进行分级教学,但规定了学生按照开课窗口选课,学生在课程类型的选择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其他16所高校的体育课程类型的设置均以体育基础课占主导地位,体育选修课的数量较少,且不面向全体学生开设。⑤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结构设置只有北京大学一所高校完全满足学生“三个自主”的需求,其他17所高校不能满足学生“三个自主”需求的主要因素是不能提供自主选择上课时间。⑥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全部沿用传统的学时制度,既每周固定2学时的体育课程。开设体育选修课的高校只能一定程度的延长学习年限。⑦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体育课程评价方法全部以“量化”指标占主导地位,运动专项成绩和身体素质成绩占主要部分,缺少对学生个性化的评价,忽视学生在体育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幅度及学习态度等因素。⑧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体育教师的整体情况为:体育教师职称以副教授和讲师为主体,以本科学历为主体,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以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传统项目为主体。各校为体育教师提供外出学习与培训的机会、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均较少。只有3所高校的体育教师资源配置处于合理化,基本符合学分制对体育教师提出的要求。⑨所调查的北京普通高校中,只有2所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比较完善,能够满足学分制的需要。1所高校延长体育课的排课时间,弥补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不足。15所高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处于严重缺乏的现状,体育场馆、设施情况处于只能维持正常的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