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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与政府和市场相比较,社会组织具有沟通协调、拾漏补缺、促进社会和谐的独特功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强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作为一种正在成长中的新生事物,社会组织的群众性、自治性、组织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点,决定了它可以帮助政府或市场,解决社会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好多学者也认识到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但怎样将作用的效能放大,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邗江区社会组织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参与社会管理中过程中,缓和社会矛盾、弥补政府市场不足、丰富社会服务提供方面有了一定的实效,然而实效的发挥还很不尽人意。本研究发现邗江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不平衡性导致参与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被动性导致参与的服务发展有所滞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有限性导致参与的可持续运作受到阻碍。而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分别从政府参与、社会组织自身还有公民参与三个方面进行原因分析:在政府参与层面,政府未能培育社会共治理念,未能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未能构建有效的政社关系;在社会组织自身层面,由于数量规模不足、结构布局失衡、行政色彩过浓、服务能力薄弱,导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效能低下;在公民参与层面,由于公民参与处于被动状态,整体质量也不高,此外公民参与制度也有待完善也是应该考虑的原因。针对邗江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实效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政府可以培养共治理念,让公众对共治的认识增加,降低信息获取门槛、公众参与门槛和社会管理专业门槛,以及完善相关体制;二是社会组织自身可以拓宽获取资金渠道,加强组织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内部自律、政府评估以及外部监管来完善社会组织的内外管理监督;三是针对公民参与,可以增强公民参与意识、保障公民参与权利、拓宽公民参与渠道、提高公民参与程度方面进行多路径的提升,最终获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效能提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