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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等教育在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它已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中流砥柱。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高等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保证着高等教育投入,对落实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GDP的4%的历史性突破,推动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改革成为影响高等教育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现行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是沿用“综合定额+专项补助”模式的框架下加入多种政策参数对综合定额部分进行调整,其在推行时适应了当时的需要,但随着时间推移已经呈现一些不足。首先“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拨款模式已不能匹配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对效率的要求,绩效拨款以其良好的竞争和效率导向成为大势所趋。其次,湖南省财政拨款制度中未考虑高校层次差异及学科差异,不利于学科平衡发展,也不能满足一些相对成本较高的学科需要。此外,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短缺、经费权与治事权分离、缺乏评估和拨款中介机构等都是制约湖南省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发展的问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从准公共产品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出发,运用文献法、比较法、计量模型法等研究方法,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相关理论和成果的基础上,设计出湖南省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的新方案,将经常性财政拨款分为基本拨款和绩效拨款两部分。在基本拨款中引入学科差异系数,它主要用以保证高等院校的日常运转和基本教学需求;绩效拨款中设计了一套绩效拨款指标体系,并以熵权法确定各绩效指标权重,以其作为对高校财政拨款利用效率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