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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乐记》(以下简称《乐记》)和《荀子·乐论》(以下简称《乐论》)是我国先秦时期两篇重要的儒家音乐典籍,二者的核心都是通过对音乐审美问题的阐述来凸显音乐的社会教化功能。其中《乐记》被学术界看做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系统的音乐理论专著,对音乐的本质、特点、产生,以及音乐与人们心理的联系都做了较为系统和具体的说明。特别是《乐记》的《乐本篇》、《乐论篇》和《乐礼篇》从音乐哲学、音乐美学和音乐社会学的角度,重点论述了“乐”与“心”、“性”、“情”的关系,并进而探讨了音乐在人格培养、伦理教化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意义。《乐论》是《荀子》一书的一篇,其大部分表述与《乐记》相近,但更加突出了音乐在人伦教化和礼乐建构中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对不同的音乐在感动人心中的不同作用,以及不同的音乐在崇仁尚礼中所发挥的功用及其表现形式的不同进行了论述。本文首先对《乐记》和《乐论》各自的乐教思想进行了论述。其中关于《乐记》的乐教思想,集中在对音乐与人心、伦理、政治的关系,以及礼与乐的不同作用进行论述,重点突出了音乐陶养情性和安定社会的双重功能。关于《乐论》的乐教思想,集中在对荀子关于礼乐的起源、音乐与人情的联系,以及音乐的中和之美和教化功能的论述上。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分析,总结出《乐记》与《乐论》学术思想上的不同取向。重点探讨了二者在乐教思想的理论根基、乐教功能发生作用的范围、乐教的出发点、音乐影响人心的方式、乐教思想中反映出来的社会意识或时代意识、音乐与人情的关系等六个方面的不同。通过以上研究,阐明了《乐记》和《乐论》的乐教思想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青年素质培育、音乐创作境界、音乐审美趣味以及音乐教学等方面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