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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产业扶贫是“脱贫不返贫”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2020年必须全面脱贫的扶贫考核压力,理论上,既可能激励扶贫干部尽力实现精准产业扶贫长效脱贫功能,也可能驱使扶贫干部因经济人本性而实施“政绩工程”化安排,实现精准产业扶贫短期脱贫功能。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通过监督功能和咨询建议功能抑制产业扶贫政绩工程。然而,现实的效果怎样,有待经验证据的支持。本文在较为系统地回顾了精准产业扶贫和政府审计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官员任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政绩锦标赛理论系统地分析了产业扶贫政绩工程降低脱贫成效可持续性的机制。进一步地,本文运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与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分析了政府审计抑制精准产业扶贫政绩工程的治理作用。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文以湖南省2014—2017年的县级数据为样本,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并进行分组回归,验证了精准产业扶贫促进脱贫成效可持续性,而政府审计通过加大审计规模对产业扶贫发挥脱贫长效性有促进作用,但政府审计的监督功能和咨询建议功能作用不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政府审计的揭示职能在产业扶贫领域未能有效发挥国家治理功能。根据研究结论,本文进而提出要完善政府审计对产业扶贫政绩工程的治理功能,考核指标设计要统筹考虑利益相关者诉求,以及降低产业扶贫“增产不增收”风险等政策建议。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不仅运用委托代理问题到精准产业扶贫领域,丰富了官员激励与产业扶贫领域的相关研究,还量化分析了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功能。据此提出完善精准产业扶贫的干部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和完善政府审计等政策建议,对提高精准产业扶贫成效的长效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