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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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要求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电网企业每条线路的输配电价格。目前,我国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运维费用核算没有按照不同输配电线路进行归集与分配,从而不能准确核定单条线路准许成本。由于近年来电力输配电资产价格上涨较快,按照现行的固定资产原值比例法核定线路成本会导致单项的旧资产实际维修费用大而核价费用小的问题。本文在成本核算相关理论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颁布的输配电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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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要求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电网企业每条线路的输配电价格。目前,我国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运维费用核算没有按照不同输配电线路进行归集与分配,从而不能准确核定单条线路准许成本。由于近年来电力输配电资产价格上涨较快,按照现行的固定资产原值比例法核定线路成本会导致单项的旧资产实际维修费用大而核价费用小的问题。本文在成本核算相关理论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颁布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以成本费用合理分摊为原则,以电网行业预算标准为依据,探索性的提出了以当量法分摊电网企业输配电线路运维成本的新方法。通过模型设立和实例计算得出,按当量法的成本分摊结果波动性更小,项目成本变动更加稳定,利于公司成本管理与预测。另外,按当量法的成本分摊结果符合旧资产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从而后期故障率高、维修费用也高的现实情况,可以避免按固定资产原值比例法分摊导致的旧资产实际维修费用大而核价费用小的问题。本文充分证实了在电网企业共用成本的分摊问题上,当量法比固定资产原值比例法更加合理、稳定且符合实际核价需要。当量法在电网企业日常运维成本分摊中的合理运用,能够为输配电价制定过程中准许成本的核算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撑,有利于提升输配电价制定过程的效率和制定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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