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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威胁日趋紧迫,为了当代及后世人类更好的发展,各国正不断寻求减少污染、治理污染的办法。在这样一个低碳环保的时代,碳排放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代表被广泛讨论,碳排放权的概念也应运而生。国内外的讨论逐渐深入,人们开始将碳排放权引入市场交易,尝试从市场经济角度考虑环境污染问题。随着国际气候变化公约的谈判与签订,我国也正不断结合实际情况努力治理生态环境,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建设并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之并行发展的是碳排放权会计体系,其作为相关经济事项的反映,从环境会计延伸而来,正逐渐完善框架结构,并为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提供支持。2016年,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后统称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以政府的角度将碳排放权纳入会计体系进行讨论。对此进行研究讨论将能够有助于建立碳排放权会计规范,为我国区域性试点的交流与转型提供会计支持。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梳理国内外学者研究现状,并将仍存在争议的碳排放权交易资产端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由于国内外大部分交易市场均采用了总量控制及交易机制,我国各试点交易也以此机制为主,从而选择主要讨论总量控制及交易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会计问题。文中选取美国与欧盟所采用的碳排放权会计规范与我国本次发布意见稿进行比较分析,探索其在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方面分歧的缘由与我国碳排放权会计规范的改进方向。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当前发布的意见稿与实践现状,提出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会计规范的必要性,进而考虑我国当前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结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深入分析了意见稿本身在碳排放权交易资产端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方面仍存在的需要完善的部分,并尝试提出相关建议:一是在会计确认方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无偿配额碳排放权应作为资产进行会计确认,但为避免虚增资产及负债,提出履约时进行补充确认;二是在会计后续计量方面,结合我国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认为将自用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波动情况反映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将更能符合可靠性和可比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在会计披露方面,考虑相关信息对于监管部门等的决策相关性,进一步统一表内外披露内容与形式。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是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我国本次意见稿进行分析,从市场角度出发,具体分析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并强调高质量的碳排放权会计信息对于监管决策部门的重要性;二是在相关建议上,提出在承认碳排放权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前提下,为避免虚增资产和负债,在履约时进行补充确认的方法以完整会计处理轨迹。本文的不足在于:一是主要讨论碳排放权交易资产端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较少讨论其负债端相关会计问题;二是侧重可靠性,缺乏考虑无偿配额碳排放权履约时进行补充确认所引发的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性问题。本文将助力于我国碳排放权会计规范的改进,并对相关会计实践提供些许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