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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厂网分开基本实现,电力企业活力增强,电能市场交易日益活跃,新的电力体制正在形成。为了促进电力工业的科学发展,有序扩大电力需求,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电力市场势在必行。继2002年国务院以[2002]5号文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7年国务院又印发(国办发[2007]19号)《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坚持并肯定了2002年以来电力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成功改革经验,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初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下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对此,内蒙古电力公司明显加快了内蒙古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研究工作。本论文通过对内蒙古电网运行体制及发展现状的分析,引进内蒙古电力市场方案,分析了内蒙古电力市场第一阶段建设的市场模式,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方式,电价机制,交易结算和交易流程,并结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实际运行情况分析,介绍了市场力的相关概念并分析了内蒙古电网电力市场市场力问题,结合内蒙古电网实际提出限制市场力的措施。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运营,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必将有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多边市场建设,努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内蒙古电力市场体系,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自治区体制特色和内蒙古电网特点的改革之路,促进内蒙古电力资源在华北区域乃至全国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