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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的草市镇,相较唐代,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北方草市的大量涌现、南方草市的大批市镇化、北方镇戍向镇市及县、军、州等行政机构的转化、南方新置镇市的大量增加及南北方镇市的大批升县等都是明证。这些既是五代十国时期农业领域内商品化倾向加强、民营手工业发展、税制发生变革和财权地方化的必然结果,又与各国统治者对市场和商业发展所持的有别于集权统一时期的鼓励政策密切相关。五代十国草市镇的发展为宋代镇市的大量涌现和镇市地位的上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由此反映出这一时期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内部所发生的实质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