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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从最初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历经了数十年的发展过程,在一系列条约中完善和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27国规模的世界上最大最成功的区域组织。然而,欧洲欧盟的不断扩大增加了区域内部财政协调的难度,增大了欧盟的财政负担和矛盾,在这个过程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欧盟预算系统的发展和变革,它涉及到预算收入来源的变迁以及预算在国家间分配的比例、额度和方法的改变。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欧盟的财政预算系统的改革一直以来都是各国相互协调、妥协的过程,然而,从共同体经历的第一次“财政危机”,到“第四财源”的引入,再到枫丹白露“预算纪律”引发的法律诉讼,以至英国财政摊款的退还问题,无不凸显了改革欧盟自有财源系统的必要性。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阐述了欧盟预算系统的建立以及逐步完善和调整的过程,这两部分主要是阐述欧盟预算系统发展的坎坷历程和改革自有财源的历史基础;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欧盟各成员国对预算决策影响能力的分析,以便从中进一步认清各国在制定预算决策过程中扮演的不同的角色;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在对自有财源深入剖析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危机频发的现状,论证了自有财源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提出了三种改革方案并对第三种方案进行定量分析和判断,归纳得出自有财源以能源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形式征收更符合评价标准。文章最后一部分分析欧盟预算系统的分配方法以及2007年至2013年的中期财政预算方案,这是对欧盟预算系统发展趋势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