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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与公司治理都是近年来各国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公司治理和企业集团这两个热点问题联系到一起,对“企业集团治理”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为解决我国企业集团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治理与管理的统一出发,通过对比单体公司与企业集团在治理的目标、治理主体与客体等方面的异同,提出了关于企业集团治理的基本框架构想:集团各公司的内部治理,包括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治理和集团内各级子公司的治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及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保护;关联公司间的有效协作。
集团母公司的治理和子公司的治理,主要是在公司内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有行政管理型、治理型和自主管理型三种模式,不同控制模式有与之相匹配的控制手段;子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要求企业集团中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承担诚信义务、赋予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以特定形式的诉权、通过立法调控、制定关联交易规则等,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以保护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间的协作机制,等等。
将理论分析应用于我国企业集团治理的实践,探讨了我国企业集团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集团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尚未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存在股权结构单一,出资人不到位,内部人控制严重,在董事会结构和运作方面还很不规范,监事会监督乏力,集团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明显的行政化等诸多问题;母子公司控制机制不完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在资金、人事、技术等多方面对成员企业进行控制,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无法制衡母公司的控制: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不足,中小股东基本无法充分获得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基本没有实施关联交易的大股东回避制制度;关联企业缺乏整体协同效应,等等。
提出解决我国企业集团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若干对策建议:构建完善的企业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构建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机制;优化企业集团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