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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林业的发展囿于农户对森林功能认识的偏差而发展不稳定,森林三大效益通过一定的机制转化成农户较高的经济利益,从而促进平原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是林业发展理论研究的热点。本论文以江苏平原林业发展为背景,以林业市场需求和供给理论以及比较利益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不同阶段平原林业发展的特征分析,总结出不同阶段作为平原林业发展两大驱动力——农户和政府的变化关系,通过对苏北林业资源配置和产权改革进行调查和实证分析,针对林地资源配置和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林地资源流转和产权改革的政策建议和平原林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本论文主要研究结论是:1.对平原林业定位和作用的认识差异是区分平原林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核心依据,平原林业发展的四个阶段,即政治需求阶段、农业需求阶段、林业产业经济需求阶段和以生态为主的多元需求阶段,其特征差异就在于对森林功能的不同需求。2.农户和政府是平原林业发展的两大驱动力,合力驱动林业的发展。经济利益是农户驱动力的核心所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依赖政府,农户和政府两个驱动力相辅相成,互为增减的变化关系,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生态效益转换为农户的经济效益,可以增强农户的驱动力,减少政府的驱动力。3.农户的林地资源配置是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进行的,江苏平原农区农地资源配置零碎化、配置效益低、流转不通畅以及非农化趋势等问题影响了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了林业发展的不稳定性。4.经济利益原则是农户发展林业的源动力,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保证农户利益的根本,江苏平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绩效显著,进一步深化平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平原林业发展的根本保证。5.平原林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林业生态基金制度是市场化的要求,是实现林农经济利益最大化,从而增强农户驱动力的有效制度。多元化的社会资金投入,以及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建立现代林业产业,实现平原林业高效化的必要保障。